权(Patent Right),简称“”,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一、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权人对其拥有的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 权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二、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三、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一、的申请
(一)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的,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二)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三)申请日
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法第29条规定了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局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申请的审批
(一)发明的审批
1.初步审查。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
2.早期公开。局收到发明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局作出授予发明权的决定,发给发明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觋驳回理由的,由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权或者外观设计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权和外观设计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的复审和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复审委员会。申请人对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创造被授予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不符合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在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权无效。请求宣告无效,必须依法向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权无效或者维持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权被宣告无效后,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实施许可合同和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上述规定,权人或者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权受让人返还使用费或者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权人或者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费或者权转让费。
申请的资料
申请发明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相关文件:
实用新型申请撰写样例
外观设计申请撰写样例(绘制视图)
外观设计申请撰写样例(照片视图)